年终奖是个人工资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带来不菲的收入外,也会带来不少的个人所得税。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后,年终奖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通过灵活的选择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年终奖带来的税负。
新个税法的这项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在2021年的年底前有效,在此期间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收入状况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取得的一次性的年终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将年终奖的总金额平分到12个月,根据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来单独计算纳税;或者是直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于工资薪金收入相对较低的纳税人而言,如果把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金与当年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综合所得,那么在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五险一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等项之后,可能无需缴纳个税或者只需缴纳很少的个税;如果将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金采取单独计税的方式,反而会产生需要缴纳个税或者增加个人税负。而对于个人工资薪金相对较高的中高收入纳税群体而言,可能会出现相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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